各部门、各学院:
放假在即,请还未上报寒假期间仍需供暖的单位尽快申请供暖区域及时间,以便学校统筹安排。上报时间截止2016年1月14日11点,过期视为假期无需供暖。
党政办 后勤管理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