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我校中校区3、4、5号高层住宅楼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就序,三榜公示已经结束。经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研究,定于
为做好高层住宅楼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1.
2.
3.
4.
5.
6.
二、选房次序
正高职称--处级、副高职称--科级、中级职称--一般干部、初级职称。大致时间为:
8:00-8:30,正高职称人员选房;
8:30-11:00,正处、副处及副高职称人员选房;
11:00-12:30,科级及中级职称人员选房;
12:30-1:30,工作人员午餐(盒饭);
1:30-4:30,科级及中级职称人员继续选房;
4:30-7:30,一般干部及初级职称人员选房。
三、选房流程
1.明确流程: 召开申购者大会,由权主席主持,耿副校长讲话,做人员分工和工作要求,讲解选房工作流程。
2.点名候选: 工作人员在大礼堂叫号点名,引领接近选房的前10名申购者,进入候选区。
3.资格审查: 申请购房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申购保证金收据;按规定需退回旧房者,还需带退房保证金收据和保证书,领取选房号。
4.限时选房: 申购者持选房号依次选房,每户选房最多两人,用时1分钟,不得超时(超时者,由下一号选房者选房,依次类推)。申购者选好后签字确认,再由工作人员开具选房凭证。
5.房源发布: 每户选完后,工作人员在大礼堂、候选区及时公布剩余房源信息,为侯选者提供预选参考。
※ 特别规定: 对不能亲自选房者,可由申购者出具委托书委托选房;对不能按时到场选房者,按自动放弃对待;迟到者,应在正在选房的职级最后排队选房。
四、交款说明
1.按学校公布的每户房价(不含车位款),交纳40%(含已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作为首付。
2.
收款单位: 西安文理学院基建处
账 户: 481 011 600 000 001 722
开户银行: 西安银行电子城支行
3.
4.选到高一职级房源者,其超出标准住房面积,按西安市公布的4月份商品房均价收取房款。
5.选房后逾期未交房款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所选房收回学校,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地下车库的车位选择和购买,另行安排。
住房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