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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在全市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市政府安排,2012918日(周二)全市将进行防空警报的鸣放。因鸣放时间处在我校正常教学工作时间段,为避免造成混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12 9 18 上午10:00-10:15

二、鸣放顺序

发放预先警报: 10:00-10:03(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

发放空袭警报: 10:06-10:09(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

发放解除警报: 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三、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全面提高我校师生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大家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

2. 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组织广大师生积极支持配合,确保防空警报鸣放演习期间不要惊慌,不发生混乱,务必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