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市政府安排,
一、鸣放时间
二、鸣放顺序
发放预先警报: 10:00-10:03(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
发放空袭警报: 10:06-10:09(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
发放解除警报: 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三、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全面提高我校师生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大家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
2. 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组织广大师生积极支持配合,确保防空警报鸣放演习期间不要惊慌,不发生混乱,务必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