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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文理学院考点(6160)网上确认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为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网上确认工作安排

(一)报名确认形式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本报考点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工作。

(二)网上确认考生范围

网上报名期间选择“6160西安文理学院”作为报考点并在10月25日22:00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缴费的以下考生,需在我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

1.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非报考点院校报考西安文理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社会考生〔含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在陕往届生、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在陕往届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非报考点院校应届生、报考省内科研院所(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非报考点院校应届生〕。

注:选择我报考点的往届生考生需满足“户口在陕”或“在陕工作”的要求。

(三)网上确认时间

1.考生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1日9:00-11月5日12:00。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2.考生补充材料时间

2022年11月1日9:00-11月5日17:00。

3.报考点工作人员审核时间

2022年11月1日-5日,每天9:00-12:00、14:00-17:00。

(四)网上确认流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后,等待报考点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网上信息确认基本流程参见附件1。

2.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确认审核期间按照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待再次审核通过后,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充、办理确认手续等事宜。

3.报名信息经考生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五)网上确认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1.网上确认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需补充采集考生应急信息。请考生于10月28日至11月5日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填报方式见附件2)填报个人应急信息。应急信息填报成功后将“应急信息采集成功”界面截图并保存,网上确认时提交。

(2)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白色背景电子证件照以及身份证信息。照片、身份证信息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3。

(3)我报考点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及样例详见附件4、附件5。

2.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研招网进行确认前,应仔细阅读《2023年西安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详见附件6)。通过本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并承担相关责任。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仅能确认一条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不如实填写往年研究生考试的作弊信息(尤其是停考信息)等而造成不能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不通过的考生,可在确认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根据校验情况进行学籍验证或学历认证。

(5)考生网上确认期间如有问题,可与我报考点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7288453


附件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确认基本流程

附件2: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信息填报方式

考生扫描二维码进入“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请考生使用研究生考试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及姓名验证通过后填报相关信息。

“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二维码

如果无法识别图片二维码,可使用如下方式:打开手机微信APP,点击左下角“微信”,下拉屏幕,点击“搜索小程序”,输入“陕西考试招生”搜索,点击搜索结果中的“陕西考试招生(事业单位)”进入了官方微信小程序。

考生应急信息填报成功后进入“应急信息采集成功”界面。

“应急信息采集成功”界面

截图并保存,网上确认时作为一项重要资料提交给报考点。

为了方便及时了解考试招生相关动态。考生可以经常查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ww.sneea.cn/)、关注“陕西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公众号。

“陕西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如无法识别图片二维码,可使用如下方式:打开手机微信APP,点击左下角“微信”,然后点击顶部搜索框,搜索指定内容选择“公众号”,输入“陕西考试招生”,点击搜索结果中的“陕西考试招生(事业单位)”进入官方微信公众号。


附件3:研究生网上确认上传照片、身份信息标准及要求

以下三项信息为所有考生必须上传项,须按照要求上传,否则将影响审核进度及审核结果:

1.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白色背景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如下:

a.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背景为白色;

b.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c.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d.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e.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f.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g.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标准示例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3.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要求如下图:

a.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b.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

c.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d.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e.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f.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g.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附件4:6160西安文理学院报考点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及要求

1.就读陕西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录取当年报到前)可毕业本科生,还须提供在校历年成绩单。

2.往届毕业生考生:

(1)基本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或结业证书);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2)“户口在陕”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的户主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仅提供个人单页)。

(3)“户口不在陕”但“在陕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在陕工作劳动合同、最近三个月(2022年7月-9月或8月-10月)连续在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加盖陕西省社保机构印章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半年工资条(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同意报考证明。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校级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方能进行网上确认。

5.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在网上确认前自查并提供学历认证(或学籍在线验证)等,方能通过网上确认审核。

(1)学历认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材料

a.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c.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如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等原因导致校验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查询出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附件5:各类上传资料样表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5.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6:2023年西安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西安文理学院报考点2023年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西安文理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诚信参考,不违纪、不作弊。

4.保证在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