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和校内质量保障体系的长效运行机制,强化对课程考核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试卷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评估的对象及范围
(一)检查评估的对象:学校12个教学单位(文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商学院、物理与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物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幼儿师范学院、软件学院)。
(二)检查评估的范围:针对12个教学单位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考试考查试卷、考试大纲、命题计划、评分质量标准、成绩评定记录、试卷分析表和针对教考分离课程的专项分析总结、使用教材等相关考务材料进行检查。
二、检查评估方式及时间安排
试卷专项评估从4月14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自评(4月14日—4月22日)
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依据《西安文理学院考试试卷及成绩评定评价方案(2013年试行)》、《西安文理学院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务工作安排的意见(西文理校发〔2013〕70号)、《西安文理学院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务工作的安排意见(西文理校发〔2013〕135号)、《中共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试卷(试题)管理与保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西文理党发〔2013〕17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对以上两个学期期末所开设的考试考查课程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撰写《XXX学院2014年度试卷质量自评报告》,应包括:自查自评的基本情况(自查内容范围、数量、工作步骤和方法等)、自查自评的质量状况及分析、试卷保密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经院长审定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4月22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科。
第二阶段:校级评估(4月23日—5月9日)
学校组建由教学督导、教学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及推荐的骨干教师和教务处干部组成的评估工作小组,从各二级学院以上两个学期期末考试考查课中随机抽调一定比例的课程试卷(具体科目另行通知)和相关考务材料,按照《西安文理学院考试试卷及成绩评定评价方案(2013年试行)》的指标体系和《评价结论标准》(见附件1)进行集中检查评估。如实填写《考试试卷及成绩评定评价量表》(见附件2)、《2014年考试试卷评价记录表》(见附件3)和《2014年西安文理学院考试试卷评价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评估结束后各检查评估小组组长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逐项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小组检查评估书面总结。上述三个表格和书面总结请于2014年5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科。
第三阶段:反馈整改(5月12日—5月20日)
校评结束后,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科将对学校检查评估小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反馈评估结论及意见,向各二级学院进行反馈。各二级学院根据校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积极整改,并完成《XXX学院2014年度试卷质量整改情况报告》,于5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三、人员组成及分工
各二级学院自查人员及分工组织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学校成立试卷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各学院选派的2名教师、各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科负责做好试卷专项检查评估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反馈等管理工作。
请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推荐2名教师(要求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至少一名为教研室主任)作为校评专家组成员,参与校级评估,并落实提供校评专家组抽阅本学院试卷和考务材料的集中检查场地。2014年4月18日前,请将推荐的2名教师名单及场地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科(见附件5)。
校级集中检查评估组分组及具体工作时间,在各二级学院报送推荐教师后安排,另行通知。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试卷质量是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要加强对试卷专项检查评估工作的重视、组织和领导,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做好本次专项检查评估的组织、协助、评价工作,严把试卷质量关,实事求是对本学院的试卷质量和管理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自评和整改。
(二)各学院及学校检查评估工作组全体成员要加强学习,结合学校关于试卷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质量标准,按时参加检查评价活动,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认真撰写检查评估报告,检查评估报告的结构与内容建议由四部分构成:检查评估的概况(含评价结果);值得肯定的成绩(或较为突出的优点);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分条列项指出);改进的建议(或整改措施,应针对各学院的实际,切忌空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卷专项检查评估的工作任务。
(三)《XXX学院2014年度试卷质量自评报告》《XXX学院2014年度试卷质量整改情况报告》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档案及评估依据,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撰写,按时提交。
(四)各教学单位送交学校抽调的试卷和相关考务材料,应按调阅要求完整提供,并做好调阅交接材料目录,办理调阅手续。由学校试卷集中检查评估小组与各学院办理交接手续,并妥善保管好调阅试卷和材料。
(五)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安排,落实专人负责配合校评专家组工作,做好试卷及相关资料的前期准备,在校级评估中需要填写的表格、推荐参加试卷集中检查专家推荐表及场地门牌号请各学院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同时各学院落实集中检查场地,热情周到服务,确保评估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科联系
联 系 人:王军强 李雪苑 电话: 88272919
电子邮箱:wangjq001@126.com
西安文理学院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