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根据《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学期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原则上22级到20级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第十六周(2023年12月17日)前结束,23级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在第十八周(2023年12月29日)前结束。
第十七周(2023年12月18日)至第十八周(2023年12月29日)为22级至20级复习考试时间,第十九周(2024年1月2日)至第二十周(2024年1月12日)为23级复习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以110分钟计,时段统一为:
上午:第一场 8:00—9:50
第二场 10:10—12:00
下午:第三场 14:00—15:50
第四场 16:00—17:50
二、考务安排
1.本学期已完成授课任务的课程(除公共课),原则上由各学院组织考试。
2.考查课和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组织随堂考核。
3.同一课程的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重修成绩由该课程任课教师在正方系统中录入。按照重修工作的要求,未进行重修选课的学生不予以考核与登录成绩。
4.本学期2023届结业生结业后重修考试与本学期重修考试同步进行,请各学院务必再次通知到每一位2023届结业生(见附件4),告知学生做好准备,并在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确定后及时通知学生(公共课考试时间及地点参照重修考试安排进行通知,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开课学院安排),要求其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阅卷及成绩报送工作。请各开课学院做好2023届结业生结业后重修考试的命题、考试组织、阅卷以及按时报送成绩。
5.本学期考务工作进程表、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见附件。
三、考务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西安文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2.各学院每年级每专业应至少安排一至两门院级教考分离课程。
3.课程考核要求要结合课程的特点,确定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加强过程性考核与评价,加大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原则上全校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50%,使用《西安文理学院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表》记录相关成绩。
4.鼓励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提倡课程采用开卷、半开卷等非标准化考核方式,其比例逐年增加至50%。开卷、半开卷考试的课程应明确规定允许学生携带的教材或参考资料的范围。
5.课程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书本内容,以考核能力和知识并重的原则,鼓励在书本内容基础上适当提高,侧重知识点的综合应用与创新。课程考核内容的设计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励学生善于独立思考、敢于质疑并大胆创新,减少客观性、记忆性的考核内容,增加主观性、综合性、实践性的考核内容,既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也考核学生知识的应用能力。要求考核非标准化试题的内容要大于50%。
6.本学期各学院均在正方教务系统中编排期末考试安排表,务必包含全部考试课程(提前安排的考试课程、期末考试课程及重修考试课程)信息,不得遗漏、重复或冲突。考试名单以教务系统中选课任务学生名单为准。各学院安排期末考试前应要求学生核对系统考试安排,确保考试安排准确无误。
7.课程考核的过程性材料由课程所在学院留存归档,以便日常教学管理和检查。学院要重视考核资料的电子化及数据备份,要提出学院的资料保存规范及方案报教务处备查。考试与考查课程的考核资料留存要按照同一标准执行。
8.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命题教师树立强烈的保密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试内容;各教学单位的试题务必使用专门的存储器由专人保管。试题交由学校文印中心统一印制。试题的送审、交接、印制、领取、分发等所有环节,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不得由他人或学生代办。
9.普通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2人监考,大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3人以上监考。
四、考风考纪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单位的考试工作。考前做好考试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教职工和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考试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轮流值班,做好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对考试中发现的突发事件予以处理,并将违纪、作弊现象及时报教务处教务科。
2.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提前申请缓考,缓考在正方教务系统中申请,获批后该课程成绩自动标记为缓考,由任课教师录入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
3.学校设立考试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如有考生发现有违纪情况,可向教务处举报,举报邮箱jiaowuchu@xawl.edu.cn,举报电话88240306。
五、考后相关工作
(一)成绩登录
按照我校教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教学秘书必须于期末考试前梳理选课名单,确保教师录入成绩时学生名单的准确无误。
学校教务系统录入成绩将于2024年1月12日24:00关闭,请各学院督促教师在系统关闭之前完成成绩登录,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二)考务材料报送
各学院在2024年1月12日前需报送:期末考试纸质成绩单(含重修成绩)、体育保健课汇总表(体育学院报送)、考试考查课程一览表(电子版)。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留学院存档。
附件:1.考务工作进程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表
3.考试考查一览表(样表)
4.西安文理学院2023届因课程不及格结业学生名单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考务工作的安排意见红头文件
西安文理学院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