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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6月18日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

  3.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详情参见《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http://www.shaanxi.gov.cn/zfxxgk/zfgb/2018_3966/d2q_3968/201802/t20180206_1638364.html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三套,其中一套须作匿名处理。

  五、申报方式

  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经过作者网上成果申报、学校审核后提交、报送纸质成果资料等环节完成申报工作。(所有成果作者都需完成系统注册,特殊作者如外籍等无法完成注册的作者,提交相关信息资料至科研处,由科研处协助录入完成注册。已注册过该系统的作者,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六、受理时间

  1.网上注册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6日(星期二)。

  2.受理网上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星期四)。

  七、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系统导出的《申报表》3份(其中一份按匿名的方式打印)。

  2.专著及调研报告类原件3套(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论文类需按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全文复印一式3份(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并提供1本期刊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3套(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

  论文类及调研报告类按《申报表》、论文或调研报告复印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专著类《申报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同装订,一式3份。如材料太厚可分册装订。

  匿名处理要求: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等可识别身份信息,务必彻底匿名。论文等材料需匿名处理后复印,再将复印件复印,彻底消除个人信息。

  八、其他事项

  1.成果完成时间以版权页时间为准,著作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调研报告的完成时间为依托项目结项时间。

  2.境外期刊如无原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提供DOI查询证明(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和教育部查新工作站证明)。

  3.学术译著须附原著1本,外文类专著需附中文翻译摘要,外文类论文需附中文翻译全文。

  4.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尽量为彩色扫描件。

  5.附件材料需制作目录,并制作彩色插页。

  6.所有评奖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7.非第一作者申报成果奖,需得到一作的授权书。

  8.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裁剪整齐(A4纸)、白色磨砂封面胶装。

  9.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杜绝浪费,可先整理一套完整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装订。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袁丹娜、邓雪鹏、刘立焱、杨养锋

  电话:88234349、18709219357、13571809519

  E-mail:1669079008@qq.com

  科研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