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提升我校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优化学校科研平台布局,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升核心竞争力,我校将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师范做优,文史做强,工管做特”的学科专业定位以及“优化布局,择优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围绕教育学科群、文史学科群、工管学科群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型原创研究,发挥学校综合学科的优势,加强学科交叉,强化优势,突出特色,孵育一批特色研究中心、决策咨询智库、文化创意高地、人才培养基地等科研平台。
二、申报要求
1.学院是校级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校级科研平台的场地、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与管理,科研平台依托学院积极整合学科资源、凝练研究方向,使科研平台成为学院和学科发展的重要支撑平台。
2.原则上无科研平台的学院必须申报校级科研平台。研究方向、技术领域和团队成员不得与我校现有省、市、校级科研平台重复、雷同。
三、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在本领域有重要影响;有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任务的能力;具备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条件,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
2.平台负责人学术造诣较深、学风正派、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专业、年龄等方面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
3.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已取得明显成绩,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实力,具有良好研究条件和充足的研究场所、仪器设备及经费保障。
4.科研平台内部有相对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有科学的管理思路、发展计划和基本运行体制,保障科研平台有序运行。
四、遴选程序
1.申请建设的科研平台需填报《西安文理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见附件1),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申请书由依托学院组织论证,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并签署承诺及推荐意见后,提交至科研处。
3.科研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平台推荐至评审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
4.专家组听取科研平台汇报,经综合评议后,确定立项名单。
五、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对所申报科研平台及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工作圆满完成。
2.各学院将《西安文理学院学院科研平台申报书》、《西安文理学院科研平台申报简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一册,原则上不超过80页)一式7份,于2022年5月18日下班前报送科研处(明德楼D1118室)。
联系人:吴燕妮
电话:18991866516
附件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