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指示要求,加快打造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两链融合“促进器”示范平台,通过开展“三器”区域示范、两链融合发展、创新改革和成果转化促进三大工程,持续强化放大形成场效应,努力将西安打造成为全省秦创原建设的排头兵、样板区和动力源。科技局发布2023年度西安市重大科技创新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第一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申报指南,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秦创原两链融合发展工程、秦创原创新改革和成果转化工程。
(一)国家/陕西实验室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方向:鼓励驻市陕西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支持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装备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创新活动,对陕西实验室牵头单位、获批重组或新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政策依据:《陕西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陕实验组发〔2022〕2号)、《进一步支持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市秦创办发〔2022〕13号)
申报主体:驻市高校院所、龙头骨干企业
申报条件:陕西实验室建设牵头单位,获批重组或新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二)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该项目分为关键技术攻关、应用场景示范两个方向。
人工智能关键技术攻关方向
支持方向: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前沿,面向重大需求及应用场景核心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突破新制约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环节,促进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形成自主可控、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聚焦人工智能芯片、智能语音、智能视觉、智能感知处理、智能交互与理解、基础软硬件、人工智能安全、工业物联网等领域。
政策依据:《进一步支持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市秦创办发〔2022〕13号)
申报主体:高校(每个高校最多申报2个)、院所、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项目目标应瞄准制约国家、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进行突破。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校企合作,调动社会资源开展集中研发。企业应以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注重研发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团队具备专业研究能力、研究条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研究课题在所属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创新性、关键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单位有关的证明文件、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科研诚信承诺书、资金承诺函等材料。
咨询电话:86786638。
(三)“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
支持方向: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围绕全市19条重点产业链和人工智能产业领域,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支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应用场景示范和成果转化等,择优给予经费支持。对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秦创原(总窗口)“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在省级项目支持的基础上,再给予相应奖补。
政策依据:《西安市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2〕17号)、《进一步支持西安市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市秦创办发〔2022〕13号)
申报主体:高校院所、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西安市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可视研究需求,吸纳咸阳市相关创新要素参与,促进西咸一体化发展)建设以项目的形式进行支持,按照项目承担主体不同分为高校院所类及企业类。高校院所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推进高校院所成果在企业进行转化及应用而组成的技术团队;企业类项目主要支持围绕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及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组成的技术团队。同一名“科学家”或“工程师”只能参与一个队伍的申报。
团队组成要求:
队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由一名首席科学家带领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其中来自企业人员比例不低于50%。首席科学家应为驻市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且结题情况良好。其余人员应为高校院所正式在编人员及协作企业的正式员工,具有技术创新及解决企业难题的实践经验。协作企业注册和纳税地应为西安市。
项目重点内容:具有推进首席科学家的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及应用为重点,由首席科学家牵头组建团队。有明确拟转化及应用的成果,有成果转化方面的详细规划,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稳定的合作协议,且团队、校企之间的责权利明确。整个队伍应有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协作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项目由首席科学家所在高校院所作为承担单位。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申报材料: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附件10)。
组织推荐:高校院所类由本单位推荐申报,西安市成果转化示范高校院所可推荐不超过5项,其他高校院所推荐不超过2项;企业类由各单位所在区县、开发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一总两带”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所有推荐单位均需填写《西安市“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信息汇总统计表》。
咨询电话:86786636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申报。指南中发布的各类计划项目通过线上和线下申报。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
(二)线下申报及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下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报送至科研处平台科。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其他申报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可在项目申报平台下载。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要求工作日内报送纸质材料。
(三)申报材料装订及其他要求。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六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国家/陕西实验室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8)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网上填报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4日。
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8日。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项目知识产权明晰。
(二)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除项目自筹资金外,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并须出具资金承诺函。
(四)实行科研诚信事前承诺,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件4),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五)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对违反科研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项目立项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六)申报限制。已经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已经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类别外其它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其它说明
市科技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报。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的,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市科技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市科技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及时向市科技局举报。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8991866516